文学与传媒学院党支部工作操作规范

发布人:文传学院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0日 阅读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规范党支部日常管理运行,提升党支部工作组织力,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学院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文传学院党支部工作规范。

一、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教师党支部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员工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学生党支部要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党支部的会议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员大会的职责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二)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支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一般每月召开1次。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委员召集并主持。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

(一)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每月至少组织集体学习1次,全年不少于10次。

(二)主题党日活动。突出党性锻炼,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进行报备,既形式庄重、内容多样,又兼顾重点、增强实效。每月至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时间相对固定,全年不少于10次。

(三)党课。党课必须结合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针对支部党员思想和工作的实际,注重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党课吸引力和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每年面向师生至少讲1次党课

(四)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会议形式召开。会前要确定主题,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积极整改,逐一落实。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五)民主评议党员。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

四、党员管理

(一)党员发展。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注重综合素质,确保政治合格。自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起,建立申请入党人员登记表,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等程序和要求,建档规范、齐备,经过两年半及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员发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操作执行。

(二)党员教育。师生党支部要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纪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三)党费收缴。党员应按月自觉主动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1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四)关系转接。每名党员都必须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做到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严格执行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规定,对毕业生党员、工作调动教师党员进行党员关系对接工作,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簿》,做到转接程序有始有终。核实党员转出地信息、转入地信息以及转接原因,对党员“从哪来”“到哪去”以及转接原因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转入地党组织还要对党员基本信息、工作单位、常住地点等信息进行核实,避免党员信息缺失,确保党员关系转接可查询、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