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人:wcy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4日 阅读次数:

 

安康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原中文系)语文教育114班学生宴紫悦(学号2011234346201193日入学,2012年924日申请休学,休学期限自2012924日至2013225日。

截止20161031日该生未办理复学手续,多方联系未果。根据《安康学院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2233号)第七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八章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学生应在休学期满之前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办理相关复学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按退学处理。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按此规定办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