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13日 阅读次数:

一、住校学生由学校审定住宿资格,在公寓科办理手续后,按照公寓科编排的时间和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房间、移动床位。

二、学生宿舍原则上按班级安排,每舍选舍长1人,舍长负责宿舍的团结、纪律和卫生,安排并检查值日员的工作,协调同学之间的关系,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负责管理宿舍的门窗、床、桌、柜、电话等公共设施,负责宿舍的安全、防火、防盗。

三、舍员认真当好值日员,每天起床后负责打扫宿舍卫生、清除杂物,负责把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督催同学叠好被子,保持宿舍整洁、美观。

四、人人自觉讲卫生,不把茶叶、纸、布等物倒入水槽及便槽,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衣被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壁乱贴、乱写、乱画,不从楼上、走廊、窗口倒水、扔拉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休息,午休或晚上熄灯后不高声喧哗,不做影响他人休息之事。

六、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许私自改动电路,接装电器,不准在宿舍生火做饭或取暖。无故损坏公物。必须赔偿。

七、上课或晚自习期间不得在宿舍逗留。

八、不将外来人员带入宿舍闲玩,严禁留宿异性和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九、住校生到校外住宿,必须向班主任和舍长请假,不准无故夜不归宿。特别是女生夜间不要单独外出,必要时须找女伴同行,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返校。

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晚上熄灯后不在宿舍使用灯烛;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宿舍无人时要锁好门;无钥匙不能私自借给舍外人员;不准小商贩到宿舍楼内推销商品,收集废品;发现行迹可疑人员要立即向值班人员报告。

十一、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说是弄非,不以强欺弱损害他人利益,不在宿舍,走廊打闹、吸烟、喝酒。不开低级下流的玩笑,不打架骂人,严禁在宿舍赌博及进行一切营销活动。

    十二、接受宿舍管理人员的领导、服从值班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