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是国家高素质人才的摇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强化大学生的文明素质,促进学生文明学习,文明生活,做文明大学生,特制定本规范。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爱护国旗、国徽、国歌,不做有损国格的事。
三、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服饰整洁,仪表端庄,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进入教室和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勾肩搭背、在公共场所横躺竖卧;男女交往、言谈举止得体,不做有伤风化的事。
四、文明交往,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敬老爱幼、乐于助人;说话和气,自觉运用礼貌用语,不说脏话、粗话;不说有损他人人格的话。
五、维护教学秩序。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在教学区踢球、打闹、大声喧哗。
六、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不扰乱秩序,不起哄;遵守校园管理制度,不骂人,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猜拳行令,不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在学校及禁烟区吸烟。
七、遵守图书管理规定。不妨碍他人学习和阅读;爱护书刊,不在书刊上乱写乱画;严禁偷撕书刊中的插页、资料。
八、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夜不归宿,更不得留宿异性;未经公寓管理部门允许不得留宿外人;不乱扔杂物乱倒垃圾,不向窗外、走廊乱泼污水;不在楼道大声喧哗;按时熄灯就寝,午休及就寝时间不吹拉弹唱,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宿舍内做饭;遵守用电规定,不乱接电线。
九、遵守食堂管理规定。买饭自觉排队;尊重工人师傅,有矛盾和问题主动向主管部门反映,不吵不闹;不乱倒饭菜;不踩踏桌凳。
十、遵守会场纪律。开会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走动;尊重发言人,不打口哨,不鼓倒掌;不交头接耳、相互戏闹、看书阅报。
十一、爱护公物。爱护教学设施、设备;不污损墙壁;不在教室、桌椅、厕所、阅览室、宿舍等处乱写乱画。
十二、爱护学校的绿化设施。不损坏绿篱,不攀折花木,不践踏草坪。
十三、注意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倒污水、垃圾;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十四、严禁在学校指定地点之外张贴各种布告、通知、标语、广告。在校学习期间,严禁一切经商活动。
十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十六、尊重兄弟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