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评选安康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安评组办发〔2023〕5号)精神和《安康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职工荣誉评选工作的通知》(党政办发〔2023〕16 号)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我院教师周海霞被评为安康学院优秀教师,同时被推荐参评安康市优秀教师,经安康市评审,确定周海霞为2023年安康市优秀教师。
周海霞被评为安康学院、安康市优秀教师,这是我院长期注重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和教师职业道德涵养的又一成果,同时也是对周海霞长期潜心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育育人工作的充分肯定。
附:周海霞(1978—),陕西省岚皋县人,文学硕士。2001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主讲古代汉语、文字学等专业课程。长期从事古代汉语、陕南方言研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安康县志〉校注》《〈兴安府志〉校注》《牛蹄赣语方言岛方言调查研究》等学术著作3部。主持教科研项目6项,其中教育部国家语委重点方言保护工程项目“濒危汉语方言调查·陕西安康牛蹄江南话”1项,陕西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3项,省教育厅重点项目2项。先后被评为安康学院优秀共产党员、青年教学能手、青年教学骨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等,主持探索实施的“研究强师、内容重构、训练拓展、课程育人的应用性古代汉语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获得安康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23年被授予“安康市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撰稿/发布/崔瑜 审核/芦伟